政策咨詢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省教育廳辦公室 省財政廳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
2022-08-24
時間:2022-08-24 17:14 來源: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大穩崗力度的部署,發揮失業保險助企擴崗作用,鼓勵企業積極吸納大學生就業,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快落實一次性擴崗補助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4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快落實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招用畢業時間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下統稱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企業,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至2022年12月底。
二、各地要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規范、安全”的原則,主動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月將全省新參保人員信息與部省人社業務協同平臺提供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核驗接口”和“湖北智慧就業服務系統”比對,確認參保人為高校畢業生的,將數據通過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按參保地推送到各地,各地要在30日內將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發放至用人企業對公賬戶,對沒有對公賬戶的企業,可將資金發放至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該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賬戶。
三、各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開設服務窗口,便于企業自行申請一次性擴崗補助。對企業所招用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失業保險情況,經辦機構要通過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核實。對高校畢業生身份,經辦機構可根據畢業證書及學信網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等資料核實,或通過部省人社業務協同平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核驗接口”和“湖北智慧就業服務系統”進行核驗。經辦機構要在收到企業申請后30日內辦結。
四、強化事后核查,統籌推進一次性擴崗補助暢通領、安全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按月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上報一次性擴崗補助發放數據,支持部端開展全國信息比對核查。對部省端比對下發的應發未發人員名單及疑似跨省重復領取一次性擴崗補助人員名單,各地經辦機構要及時下載復核。對應發未發的,在數據下發30日內發放到位;經復核不應發放的,逐條說明理由,在數據下發25日內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于不符合條件發放的,及時追回所發一次性擴崗補助。對向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金額較大的、企業所招用的高校畢業生單獨參加失業保險或短期參保的,各地經辦機構要密切關注,加大復核力度。
五、高校畢業生就業參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戶企業用于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不能重復使用。一次性擴崗補助和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按相關規定執行。各地不得超出現有政策規定提高政策享受門檻,增加限制條件,要讓招用高校畢業生并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盡可能享受政策紅利。
六、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加快落實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是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穩定當前就業局勢的重要舉措。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力措施推動政策落實落地。要強化宣傳引導,多渠道投放政策信息,盡快讓企業知悉運用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信息化綜合管理機構、經辦機構間要明確職責分工,切實做好信息上報核查工作。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財政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工作調度、信息支持。要及時總結推廣好做法,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擴大工作效果。要按月將政策落實情況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執行中遇有重大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湖北省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省教育廳辦公室
省財政廳辦公室
2022年8月16日